公屋申請人瞞報逾70萬銀行存款及保險計劃現金 被判罰款及社會服務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09 20:21

最後更新: 2019/07/09 20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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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申請人瞞報逾70萬銀行存款及保險計劃現金,被判罰款及社會服務令。(資料圖片)

再有公屋申請人瞞報資產而被定罪。一對夫婦於去年3月向房署申請公屋,其中女子填報資產僅有2萬元銀行存款及約1900多元的投資金額,而其丈夫則無申報有任何資產,惟房署於同年5月調查中,揭發她有逾68萬元銀行存款,以及多份有現金價值的保險計劃總值5萬多元,而其丈夫的銀行存款及保險計劃的現金亦合共有逾萬元。二人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成,昨日(8日)分別被判罰款8000元及9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房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屋申請人作出虛假陳述,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,而所登記的公屋申請亦會因而被取消。